法律问答

我给男友在一起一年多,如今要给他们提出分手,他叫我还他我们在一起用的钱,我应不应该还,并且我同意他适度还一半他不同意,就吓唬我,我该怎么做

2021-05-05 08:46: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双方在同居期购置的房屋及装修、家具等财产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因同居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双方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就不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而是应适用《民法通则》等法律有关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0条“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的规定,对没有协议约定的,应当等分原则处理,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 你好,无法协商,搜集证据诉讼解决
  • 您好,有可能是需要还的,如果对方的价款是比较大的数额的话,对方很有可能是主张附条件的赠与,对方跟您的转账记录,您有保留吗?可以发给我,我帮您看一下。您是否可以主张对方是赠与给你的,合您也可以在描述一下具体的情况,直接沟通会更加高效,希望能够帮您尽快的解决问题,我会用专业的法律知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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