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8月13日之前从烘培论坛上看到一个做兼职的帖子,加了以后需点开对方给的链接选择购买数量(收货地址随便填),然后支付宝转账给某一个账号,为完成一个小单子,一个任务有好几个小单子,投入58740元,任务完成后,以各种理由拒绝返还佣金和本金,觉得被骗,以报警,警察说网络诈骗破案率几率太低,又从论坛上到客服电话(论坛主体显示济南聊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客服电话为福建福州),不是关机就是不方便接听电话,随后我找该qq理论,对方选择离线,三天后还帖子被删除,今天又在该论坛上发现一个以兼职为理由的帖子,内容和之前的极为相似,我想问的是,发帖子该论坛有没有责任审核,被骗了,他们有没有连带责任

名誉毁谤
2019-01-08 06:08: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遭遇网络诈骗,建议到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举报诈骗行为或者拨打110及到当地派出所报警,对方的行为涉嫌诈骗罪
    2、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退赔退赃,一般来说嫌犯为了取得被害人谅解得到法院轻判也会主动退赔退赃;
    3、法律依据:   1)《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1、遭遇网络诈骗,建议到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举报诈骗行为或者拨打110及到当地派出所报警,对方的行为涉嫌诈骗罪;
    2、法律依据:
    1)《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遇到网络诈骗,如果诈骗数额超过3000元至10000元以上涉嫌诈骗罪,可以报警。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转账后发现被骗,由于是本人自己操作,无论是银行还是第三方支付平台都不承担任何责任。应当及时报警,凭警方回执,要求银行或第三方平台冻结对方账户,找回损失。如对方已将资金转移,最终只能等警方破案结果。
      如通过微信钱包转账后发现被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凭警方回执找财付通冻结对方账号,如资金依然在财付通账户,可申请由财付通退回,如资金已经转移,只能等警方破案,找回损失。
    需注意如果没有警方回执,财付通是无权冻结对方账户,也无提供对方任何相关信息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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