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朋友借了几万块?就写着欠条?多久还?可到期了超过半年还不还吹好几次了就是不还?但不知道对方身份证号码跟住址?这要怎么办

2019-01-08 06:19: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司法实践对于借条,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
    因而其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欠条依据司法解释规定,债务人开具欠条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所写欠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可以诉讼,在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最好及时地主张您的权力,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 身份证是每个公民法定的身份证明,别人借用身份证向银行借款是合法的合同行为,合同的当事人是你和银行,虽然别人实际向银行借款,但别人不是借款合同的当事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银行有权要求你偿还借款。在此提醒读者不要随便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以免惹上官司,损害自己的利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公民申、换(包括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补领居民身份证,应持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照相、采集指纹信息办理。
    如果你的身份证还没过期,那么一个月以后带着领取凭条和旧身份证去领取新的身份证,如果你的身份证已经过期,那么会被回收,开个临时身份证给你用着,一个月以后带上领取凭条和临时身份证去领取新身份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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