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四个人(两个人认识,两个人不认识)一起洗脚争吵,AB两个人走了,中途,CD打电话叫EF两个人,CDEF四个人一起围着欧洲打a。a的头出血,脸受伤,这是故意伤害吗?

刑事辩护
2021-05-05 11:07:4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侯审。故意伤害罪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需要逮捕但又证据不足的被拘留人;
    (5)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处理完毕,但又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6)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 可以要求派出所对你的伤情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构成轻伤,可追究对方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同时,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构不成轻伤,则只能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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