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矿山个人,工作中腿和脚踝严重骨折,住院治疗后出院现在在家休养,受伤至今8月多,吉林省生活费标准是多少?护理费标准和期限是什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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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或者工伤复发治疗期需要护理的,凭医疗机构证明,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或者按月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
其中,已享受生活护理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复发治疗期间护理费与生活护理费的差额部分。
对需要护理有争议的,可以在停工留薪期内或者工伤复发治疗期间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确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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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情,建议及时进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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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据你个人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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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