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和单位的同事吵架,对方先动手,吵架中对方的脸被抓,去公安医院鉴定,他说是轻伤,我的下巴也红了,没破,手也破了,问律师该怎么处理。

2021-05-05 11:37: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架斗殴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作为东道主应当及时制止,如果无法控制局势,应当报警处理,并积极配合警方调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报警处理吧。法律保护任何人
  • 你好,要看证据情况才能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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