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一个朋友拿自己的房子去房屋交易中心做贷款,让我做担保人,我有什么责任和风险?

2019-01-08 06:48: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风险,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
  • 贷款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贷款偿还义务的情况下,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即在担保金额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没有约定担保形式的,视为连带担保责任。  债权到期之后,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以上这些都是贷款担保的风险,希望你对此有所了解。
  • 你好,
    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 银行贷款买房一定要抵押或者担保。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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