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施工现场打桥桩,我在操作打桩机。夜班没有挖掘机司机犹豫不决。上司告诉我夜班有自己的挖掘机。头两个月别的工人开车,我从来没有开过工程车,直到那个夜班的工人离开。晚上没有人开车,我们就不能工作了。老板说让我帮忙开车。直到有一天,修理机器伤了一个人的手。这样老板给了我两万元。最后把责任推给了我?

2021-05-05 12:48: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地干活受伤负责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个人承包的工地干活受伤,是属于工伤吗?无法申请工伤认定,但可以按雇佣关系,主张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有争议的,可申请仲裁进行工伤索赔。
  • 根据相关规定,工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老板是要赔钱的。要弄清楚用工性质,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两者的赔偿程序和数额是有差别的
  • 工伤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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