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明天要去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卖方是夫妻共有本,就是有两个房产证本子,卖方突然说明天她老公有事去不了,她说她们先去公证处公证,然后由他老婆一人陪我们去办过户手续,请问这样有风险吗?过户前是否一定要先去物业查清原业主是否欠不欠物业费?

公证
2019-01-08 07:00: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房屋登记管理法规、公证法规的规定,房屋产权证、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所作的是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的最直接、最重要的凭据,只有产权证和产权登记才可以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地产人士提醒,从交易安全着想,消费者最好是进行有证交易,以免中途生变引来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警惕“无证”房地产交易  一位中介人士介绍,“无证”房地产交易风险大,一般愿意做有关交易的客人是看中特定楼盘的特定户型,非买不可。他们会建议客户一定要与业主签订协议并做公证,只交少量订金,以防范交易风险。
    至于像三五成甚至七成的定金,风险很大。虽说业主收楼后就把房子交给客户居住,客户只有物业的使用权,而且这种使用权是没有得到保护的。  另一位中介人士表示,买一手楼签认购书并下定金,若还未签约,有的开发商可以允许业主转名。
    番禺市桥某新盘的业主下定金后想转让,就是属于这种情形。另一种是业主已签合同,但未有房产证就转卖,这属于预售契约的转名,转让难度非常大。这位人士介绍说,按照法律规定,开发商应在售房后的720天内协助出证。
    一般来说,新盘两年内就可出证,有的新盘由于预售时间较早,收楼与出证相隔的时间很短。  公证书对房地产交易的效力  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虽能证明房子的原户主将房子卖给了你们,但是只在原户主和你们之间发生法律效力,对之外的第三人没有法律效力。
    试想,如果将来房子原户主办下房产证来,又同他人订立协议将房子卖给他人,并且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理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第二个买主作为产权人的房产证,根据依照产权登记和房产证取得房屋产权的原则,你们将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只能回过头来向原户主要求赔偿损失。
    所以,建议你们不要冒这个风险。

  • 1、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婚内夫妻财产约定是有效的,房产证也是有效的,前者对内有效,房产证对外有效,没有哪个更有效力之说,需要在特定的情形下分析;
    2、婚内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通过婚内夫妻财产约定明确产权比例在你们夫妻之间是有效的,一旦起诉离婚,这是分割房产的证据
    3、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公证对协议的效力有更大的保障;

  • 1、既然已经取得房产证及土地证,应视为已经取得了产权;离婚对于该房屋的分割,判决给谁都存在可能性,要看双方的实际情况而定,分得房屋的一方要给另一方补偿并且负担未偿还房款的债务;
    2、关于公证书问题,原则上以公证的内容为准,但你若有充足的相反的证据能推翻公证书的,将不以公证书作为定案的依据,如对方的承认等等。
  • 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进行房屋买卖是都是不需要公证就可以过户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房产过户都不需要公证,
    (一)继承房产办理过户。

    通过继承取得房产应当先到公证部门办理《继承权公证书》。继承人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除了提供相应的材料外,继承权公证书不能缺少。

    (二)赠与房产办理过户。

    赠与人要办理《赠与公证书》,而受赠人也要办理《接受赠与公证书》或者是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只有取得公证过的赠与证明才能办理房产过户。

    (三)作为遗产分割的房产办理过户。

    首先遗嘱要经过公证,并且在遗嘱生效后,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在根据遗嘱内容分割遗产时,对于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也需要经过公证,然后才能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四)涉外和港澳台的过户房产。

    房产买卖协议也必须经公证部门公证后,才能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