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给别人打工,他现在不借钱给我,我手里有债,我现在找不到人,电话通了,我现在想向法院起诉,但我不知道他给我签那个名字是不是真名,这种情况怎么办才能向法院起诉呢?

2021-05-05 14:55: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你好,若有证据建议起诉
  • 还是尽快起诉为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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