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跟我老婆结婚四年了,有个女儿快四岁了,前段时间她去澳门赌博借高利贷,输了8万,现在还在打麻将,我现在想和她离婚,请问她欠的赌债我可以不还吗

离婚
2019-01-08 07:37: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超出银行同期利率4倍以上的那一部分利息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无须偿还。 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本金以及低于银行同期利率4倍以上的那一部分利息属于合法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
    但如果明知借款是用于非法用途,而债主仍然借款给你丈夫,那么此借款关系非法无效,你完全可以不用偿还本金与利息。

  • 1、对方放高利贷肯定是不合法的,所以对方的这些钱不受法律保护,只要你们证据确凿,你弟弟就可以不还这笔钱。
    2、对方设立赌场是犯法的,应当报警。不然以后被警察查出来,你们反而要因为在对方犯罪过程中你们明知而不报警,有变成共犯的可能。
    3、被他们已经敲诈掉的钱,就要看你们有多少证据,才可以确定能不能够拿回来了。
  • 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而且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用于共同生活等产生的债务,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不包括赌债,因此夫妻双方离婚时不需要共同承担赌债的偿还,对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则通常有夫妻双方共同成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