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有个四岁半的小女孩在幼儿园被另一小朋友推倒胳膊受伤,治疗费用共花了一万多,在两次住院治疗期间园方没有一个老师或负责人前去探望,也没有一个电话来跟家长了解伤情,家长打电话给他们问治疗费用怎么解决,园方说让家长先出钱治好了再说。现在孩子的胳膊上留下一道两寸左右的的蜈蚣形疤痕,家长要求学校赔偿1万块,其中不包括孩子的精神损失费后期治疗费以及家长的误工费。但是学校以孩子有保险以及农村合作医疗为由一口拒绝,他们认为孩子受伤就值三千块。后来孩子的父母说不想为难学校,让他们给5000,后期治疗家长自己负责,但是,园方还是不肯,只是把价钱抬高到4000。说我们不服可以上诉,请问,我们该怎么办?推倒孩子的小朋友的家长有责任吗?望好心的律师们能尽快帮帮我们,本人在此替孩子的家长说声谢谢啦!

2019-01-08 07:38: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生育报销
    一、生育津贴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 侵权损害赔偿中的治疗费用是指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因侵权行为诱发受害人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当根据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比例等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赔偿对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难以确定的,参照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由人民法院自行确定。
  •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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