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房子,没有车,有个四岁的儿子,工资挣的钱都给妻子,她说没有意义,离婚了,儿子,钱都给她,给她十万元的离婚费,相当于青春的损失。我也没有钱。如果真的要离婚的话,她要求的这些条件是合理的,怎么解决呢?

离婚
2021-05-05 16:0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以下是协议离婚的条件:
    1.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
    即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
    2.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3.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
  • 离婚是否需要给钱要看具体案情,一般而言除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需要额外的经济赔偿。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双方自愿离婚的条件:其一,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达成协议,是双方自愿离婚的必备条件。其二,当事人须对子女和财产作出适当的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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