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个月前与亲人(5人)在饭店吃饭,遇到4个刚喝过酒的男的开车离开,他们倒车时碰到了我的摩托车,结果我说了一句“你碰到我车了”,然后车上的人全下来骂我,说想碰你,争吵了几分钟后,对方开始破口大骂,然后我还了句,结果其中一个男的拿起路边的板凳砸向我的头,当时就流血不止,他们一群人就一拥而上,我被打的受不了,就开始跑,在跑的过程中发现墙边有把铁锨,就拿起铁锨指着他们别再打了,结果他们这群人就冲过来继续打我,我就往其中一个砸了过去,把其中一个头打破了,后经法医鉴定,我们两个都是轻微伤,而我的伤严重点,除了头破了,左手小手指肌腱断了,经手术后,还是无法伸缩,我咨询了一下医生,他们说可以三个月后让我去做伤残鉴定,但他们还说,像我这种情况即使做了也评不上级,因为伤的还达不到要求,派出所方面却说,这属于一般的治安案件,没有造成刑事案件的情况下,我打他们不算是正当防卫,除非对方愿意赔你钱,要么你们各花各的钱治病,要么就都处理,各打50大板,要么你们就上法庭,我感觉我很冤枉,我想告他们,派出所还说,对方被打伤的那个,一直还说着他没参与打架,他只是拉架的,他却被打伤了,现在是我打伤了他是事实,但能证实他们几个都打我的却只有我的亲人们,饭店老板一直都是回避,说就知道打架了,至于怎么着他也不知道,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了,如果打官司的话,我这边胜算的把握有多大,请帮帮我,谢谢了...

暴力伤害
2019-01-08 08:16: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被人打伤要立即报警,警察会让您申请司法鉴定。根据结果 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其中第三项的规定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所以在单位如果是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被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是工伤,如果不是因履行工作职责被打的话,就不是工伤,而只能向打人追究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 你好,应当出院后找派出所申请做伤情鉴定及伤残等级鉴定。 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在刑事案件中,有关伤残鉴定的事项如下:
    1、被委托的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对办案单位的委托应予受理,不得无故拒绝,对没有委托书的当事人,鉴定机构有权拒绝。
    2、法医伤情鉴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法医鉴定机构做出鉴定后,应向办案单位公开鉴定书的结论、检查结果、采纳的医院病历记录、依据的法律法规。当事人如对鉴定的结论、检查结果、采纳的医院病历记录、依据的法律、法规有疑义,法医鉴定人应当做出解释。
    3、法医鉴定人在接案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将《法医鉴定书》(除因功能性损伤需要有观察伤情变化期限的)向办案单位送出;疑难案件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法医鉴定书》向办案单位送出;如伤情复杂不易下结论,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鉴定机构移送。
    4、被鉴定人在接受检验时必须与鉴定人密切配合,必须向鉴定人提供真实的全部治疗病历、检查报告单、各种摄片,不得造假,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