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建立时服务承诺我5%股权,运作2年无财务报告和分紅,企业方式不断发展,我又入5%具体资产股权,企业做生意非常好,便是一直以太坊忙为原因,沒有财务报告不谈分紅该怎么办?一个控股股东在人民法院该怎么办?

股权
2021-05-05 17:12:0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六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
    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 股东出资后,公司在法定时间内不执行分红的话,股东可以采取措施去法院起诉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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