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人员受伤,我负责,三者百万人,不免赔偿,对方左手粉碎骨折,腰椎第五节偏移,前齿断裂,我应该怎样赔偿对方,保险公司应该负担什么费用,对方主张一年的过劳费,医院只给予6个月,剩下的6个月应该怎样赔偿对方

2021-05-05 17:28: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骨折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结果,参考如下法条主张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 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解决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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