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14年12月被酒后驾驶员撞倒后,该人员个人开车逃跑,我方车辆受损严重,本人受轻伤,调整后,对方赔偿9000元以上,支付3000元以上,还没有支付6100元,现在还能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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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轻伤,涉嫌
故意伤害罪,要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所以即使是取保期间致人轻伤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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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