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资是2400,2016年1月,我迟到了两次(对工厂没有任何损失),上司给我400,一次200,这是违法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5-05 18: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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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遇到老板欠工资,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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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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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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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