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型百货公司开展了消费积分兑换现金,1000积分可以兑换50元现金活动,百货公司商户员工规定不得参加这次兑换。我在进公司方面的商户之前,即使不交换普通消费产生的积分,也必须清除积分,符合消费者的权利吗?
消费者维权
2021-05-05 18: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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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必然也应该要求经营者对损害予以赔偿或公平、合理地解决争议。根据《消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的途径主要有五种:
(1) 双方协商和解;
(2) 消费者协会调解;
(3) 向行政机关申诉;
(4)
仲裁机构仲裁;
(5)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本篇将在后面的条目中逐项予以介绍。
(四)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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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