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民营企业工作,每月吃3000元,这一年,工作时间长,早上5点上班,中午休息30分钟,晚上7点多下班,我觉得时间太长,放弃的话,可以回到更多的时间吗?因为没有一天休息,正月在工厂看门,我算不上。谁的律师能帮忙?谢谢你!

2021-05-05 20:22: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工资降低是变更劳动合同的一种行为,应征得员工同意。
    相关法规查询可到:www.027flzx.com(027法律在线)
  • 您好!要看您单位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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