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还没有注册成立。公司注册成立后,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日期没有变更,也没有补充协议书。这样盖公司的印章,合同有效吗?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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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因此,即使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也是自用工之日起成立,出现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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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的,可以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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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谁签字的,是不是存在代理的情况.另,合同已经履行,对方也无异议,若讲合同无效,不能从签字方面来考虑.若你公司资质适当,合同有效.
2有.
3一般情况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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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