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的时候,户口搬到妻子家,买了郊外的房间,我夫妇把户口搬到了市内的老家。现在老家搬家了,弟弟不承认我们是同居人。理由是我们不符合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条件。但是,我从小就住在这个房间里。户口迁移的人必须从最近的户口迁移开始计算吗?从小时候开始可以吗

2021-05-06 05:09:4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
    《办法》规定的无其他住房的六种人: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未成年人,且其父母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户口从被拆迁房屋内迁出,且拆迁时仍处于迁出状态的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不包括已在外地结婚的);因应征入伍而注销户口的人员;因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而注销户口的人员;户口不在本市的人员,因结婚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满两年,且其配偶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六种人可以认定为应安置人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