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刚开始在一家小旅馆工作一年。我现在工作了两个月,现在我不想让上司去。我说每次去上司都不耐烦,不要再说了。我什么时候见到你才能去。我刚开始押金的时候,他说现在还有500人,他的意思去的话就不交押金了。

2021-05-06 06:04: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通常称之为 “辞职权”。
    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劳动合同正式解除。
  • 要看合同如何约定,实际履行等确定
  • 这个情况,你们协商不成,可以诉讼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