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做生意时,向父亲和大哥借了一笔钱。当时他们很信任对方,所以没有写借条,妻子也知道,但她不知道自己没有写借条。现在她要离婚了,但她恶意地拒绝承认。她这样做合法吗?我现在补欠条还有效吗?你还需要她的签名吗?如果它不起作用,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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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要看具体情况而定,若有具体需要,可以电话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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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走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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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他们的责任,应予办理。
他们不管可向上级反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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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并不是一定要夫妻双方签字才有效。如果借条的一方主体是夫妻二人,则一方可以在获得另一方授权委托的情况下代替另一方签字;如果该借条的主体是夫或妻一方,则不需要另一方签字,该债务可作为一方的个人债务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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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