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酒店工作已经九年了。酒店给我两年的公积金就不给我了。酒店说吃饭的员工不给我公积金。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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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事前存在约定,事后不交公积金肯定是不合法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0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
第37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38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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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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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维权,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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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