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犹豫交通事故,右脚脚底的小指无名指骨折在建筑工地从事管理工作。月薪6000,现在脚上打石膏,医院说打石膏42天。这个错误的劳动损失,怎么赔偿?

2021-05-06 08:59: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有的人发生工伤导致小拇指骨折,这个时候进行索赔的时候就会疑问小拇指骨折赔偿多少。那么,到底小拇指骨折赔偿多少呢骨折属于十级伤残,(如果有内固定手术属于九级)
  • 对于交通事故处理,应在出院后申请伤残鉴定,计算赔偿数额。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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