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现在未婚,有一单位集资房,还未办理产权证,我只有集资建房协议书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能进行公证吗?

公证
2019-01-08 10:33: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集资房买卖能办产权证吗,  购买集资房的最大风险就是产权问题。由于集资房常常产权不明,所以在实践中导致了很多问题。下面为大家提供一个具体案例,看看购买集资房的风险。
    在购买集资房之前,必须要审查出卖人是否享有完全产权,只有享有完全产区的集资房才是安全的。;  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
    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因此,综合上述两条规定,集资房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 房产证过户的程序是什么,房屋过户费用怎么计算?
    一、房产证过户的程序是什么

    房产证过户交易的整个程序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二、房屋过户费用怎么计算

    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4、核档费:50元、宗。

    5、契税:税率为3% ,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
    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减半,按
    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6、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7、营业税及附加:12月17日,新的二手房购买政策颁布。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其中,将现行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改为超过2年(含2年)转让的,免征营业税;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由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改为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8、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

    (1)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

    (2)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房产证办理流程如下:
    一、提供所需材料。
    二、进行产权登记。
    三、契税税率及缴款书的办理。
    1.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销售发票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提供销售合同及最终补充合同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4.若开发公司代为办理,则派遣员工时应出具公司盖章的证明书。
  • 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集资房

    对于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的情况,因为产权属于员工个人即转让人,即使单位内部规定,员工不得转让,但是该规定系单位内部规定,对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并且《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1999年5月1日施行)第五条规定:“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出售”。因此此种情况下该协议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即应认定转让有效。
    如果一方违反约定,不履行转让协议,另一方可按协议约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