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实婚姻,有一男孩,现在离婚了,男方不让女方见孩子,如果孩子妈妈带人去抢孩子,违法吗?

离婚
2019-01-08 10:48: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
    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也作了相关规定。
    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解决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因为父母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可以减少子女的心理负担和其他消极影响;二是因为父母最了解如何做对子女最有利,同时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有利更好地执行。
    由母亲抚养。不满二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由于不满二周岁的婴儿,更需要母亲细心、真挚的照顾和抚养,以有利于其发育成长。因此,这一阶段的的婴儿一般以随母亲生活为宜。
  •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法律婚姻而言的,指未办理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男女两性结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司法解释
    (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事实婚姻,可以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进行起诉。不管是否结婚,父母都有义务抚养教育子女。
      但由于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因此不能起诉离婚。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