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常德乡村的,完婚9年了,现想将我户籍迁到株洲市媳妇那边,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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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条、第10条、第14条的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本身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鉴于你的户口已经不在当地,因此对于宅基地你是无权参与分配,但如果宅基地上存在你父母所盖的房屋,则你可以按照你父母的遗嘱或者《继承法》的规定依法继承其中的份额;因为我们国家的属于家庭承包,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因此,鉴于你的户口已经不在当地农村,你对于承包权是无权分割,但对于承包的收益,在你父母过世后你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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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诉讼离,户籍可以根据政策迁移,孩子抚养权协商不成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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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