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已经辞职一个多月了。他总是打电话给老板,给老板发信息。他慷慨地回答说,他今天会付钱或者晚点给你安排。欺骗我一天又一天。现在已经一个月了。昨天,我今天打电话,发送信息,没有回复。我应该怎么做才能拿到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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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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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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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