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中午12点吃饭到晚上7点,朋友外出和别人合作死亡,我有刑事责任吗?朋友中午12点吃饭到晚上7点,朋友外出和别人合作死亡,我有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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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刑事案件被鉴定人责任能力的评定
被鉴定人实施危害行为时,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由于严重的精神活动障碍,致使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被鉴定人实施危害行为时,经鉴定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具有责任能力可以进行刑事处罚:
1、具有精神疾病的既往史,但实施危害行为时并无精神异常;
2、精神疾病的间歇期,精神症状已经完全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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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看当事人行为与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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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