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一次离婚诉讼没判离,如今早已大半年了。不愿再拖了,但刑事辩护律师说要等一年之后再提起诉讼,要不然人民法院不容易叛离,为何?大半年后,跟一年后有什么不同?

刑事辩护
2021-05-06 18:19:1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首先,第一次开庭被告未到庭,缺席开庭,这个事法律允许的;联系上被告,如果法庭认为确实在需要开一次庭,那么是可以安排第二次开庭的;
    第二,如果原告开庭前没有提交证据,而是庭审过程中提交的证据,那么,被告看到证据后,可以提出一定的答辩期;
    第三,证据原件上交法庭,这是没问题的做法,如果你需要原件,你可以申请拿回原件;
    第四,申请保全,只要你提出申请,并且提供了相应的担保,法院应该给你做保全的;你上面说的,可能的情况是你这个案子的涉案金额不是很大,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做保全;
    第五,就保全问题,你可以把材料给法院交过去或者EMS过去,法院不给你保全你让出书面的裁定;
    第六,在没超过审限(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的情况下,可以安排第二次开庭;
    第七,如果你收到传票,作为原告,你拒不到庭,那么法院可能按照撤诉给你处理;所以,你还是配合好法院吧;
  •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没有法定情形,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应当准予离婚情形: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五)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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