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买卖,我是买方

1.合同约定12月11日前进行付款过户,现在19日了

2.当时约定房主净的86万,中介费、个税等经济费用由买方承担

3.在调取土地信息时发现当时开发商建房时多占用土地了,多占用的部分需要平摊到每户,所以现在房子需要补交一笔钱之后才能交易

4.买卖双方都不想出这笔钱,卖方说86万是净得价(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没想到会有这种事,只是谈了税费和中介费的问题)

5.我现在不想买了,算我违约吗?

2019-01-08 12:24: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般在买卖房屋的时候都需要去交税,二手房交易也不例外。但是二手房毕竟不同于一手房,所以你要确定的税费类型是不同的,计算标准也不一致。你在买定二手房的时候,要知道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纳的主要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和地方附加税;工本费;交易手续费。  而根据2017西宁房产交易税费相关规定,相应的计算标准如下:  
    1、个人所得税。  普通住宅5年之内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售房收入-购房总额-本次缴纳营业税-原始契税-合同×1%)×20%。  如果纳税人在地税系统中不能查询到原值,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就要采取核定征收,购房个人所得税税率暂定为计税价格的1%。  
    2、营业税。  普通住宅营业税计算方法:不足2年——房屋总价的
    5.6%,超过2年(含2年)——免征营业税;  非普通住宅营业税计算方法:不足2年——房屋总价的
    5.6%,超过2年(含2年)——房屋总价与该房屋当时买入价格差额的
    5.6%;  别墅营业税计算方法:不足2年——房屋总价的
    5.6%,超过2年(含5年)——房屋总价与该房屋当时买入价格差额的
    5.6%。  
    3、契税。  普通住宅契税计算方法:90平米以下——首套1%,二套3%;90-140平米——首套
    1.5%,二套3%;  非普通住宅契税计算方法:3%,别墅契税计算方法:4%。  
    4、土地增值税。  二手房交易印花税税率:
    0.5%。  这里你需要注意地是,从2009年到现在国家是暂免征收住宅印花税的。  
    5、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和地方附加税。  二手房交易城建税:营业税的7%;  二手房交易教育费附加税:营业税的3%;  二手房交易地方附加税:依各地方而定。  
    6、工本费。80元,共有权证:10元。  
    7、交易手续费:这个收费的标准是每平方米3元钱再乘以建筑面积。
  • 你好!买二手房买方到底要交哪些税费?经济适用房(江西省不准转让):未满五年不准转让满五年:土地出让金款:成交价*1%(卖方缴纳)营业税:当年购入价*
    5.5%(卖方缴纳)交易契税:当年购入价*
    1.5-5%(买方缴纳)印花税:当年购入价*
    0.05%(买卖双方各缴纳)交易费:6元/平方米(买方出)证件工本费:5元(买方出)商品房:满五年:交易契税:成交价*
    1.5-
    2.5%(买方缴纳)印花税:成交价*
    0.05%(买卖双方各缴纳)交易费:6元/平方米(买方出)证件工本费:5元(买方出)未满五年:营业税:成交价*
    5.5%(卖方缴纳)交易契税:成交价*
    1.5-5%(买方缴纳)印花税:成交价*
    0.05%(买卖双方各缴纳)交易费:6元/平方米(买方出)证件工本费:5元(买方出)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已购公房:1,成本价房: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买方缴纳)其他税费同商品房营业税如可以确定,同商品房办法征收,如不能确定,按成交价的1%征收2,标准价房:补齐成本价:当年成本价(北京是1560)*建筑面积*6%(买方缴纳)再缴纳土地出让金,同上
  • 过户税费税率具体如下:二手房税费约为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营业税
    5.5%(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买方:契税
    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只需交契税
    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
    1.8%左右。报税价是你们自己定的。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对当地每个区域有一个最低的评估价。你们报的报税价高于那评估价就按你们的价计税。低于的话就按系统的评估价计算。对这评估价最了解的是当地同区域的房产中介,因为他们经常去过户,知道能最低报多少可以通过,所以建议你去中介那了解下。注:以上只为房产过户的房管局及税局收取的费用,未含房产中介费、银行贷款费及小区房的住房维修基金等在内。
  • 根据我国合同法,二手房买卖卖方违约处理如下: 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已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本案中,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对解除合同的条件已做出了约定。
      另一方面,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110条同时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除法律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强制履行费用过高等情形外,对方仍可要求继续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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