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应聘了一家公司,进厂时就签了合同,但合同上没有写明从哪年哪月到哪年哪月的工作时间,应聘时主管说,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过后给我交保险,我做了两个半月,应聘主管叫我离职,我能叫他们补交保险吗?还有我能申请个么权力??

信托
2019-01-08 12:24: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在试用期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若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
  • 劳动者试用期过后调岗降职降薪,申请经济补偿按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1、工作了就是劳动关系建立了,劳动报酬是按劳给付,不能不给。
    2、没有签订合同,不代表否定了劳动关系。没签合同,单位涉嫌违法;可要求双倍支付工资;
    2、不给工资,更是违法;应向当地仲裁机构咨询投诉,申请劳动仲裁
    3、试用期内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支付相应工资。试用期工资为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综上,建议到辖区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 1、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和职工都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职工应当缴费的社会保险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2、社会保险是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强制缴纳的,用人单位和职工没有选择权。这种情况下,职工所应当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扣代缴。  
    3、除上述社会保险费用外,其他商业保险,职工有权选择不缴纳。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强制扣发工资是违法的。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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