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这里有一个很令我头疼的问题,迫切希望得到高手的回复!!?

我承租的店面是今年9月16日到期,房东提前半年口头而不是书面通知我到期后将收回,并言之凿凿说是自已开店,不向任何人出租,这样我就不能续租,这让我猝不及防,因为合同中并没有写明"到期房东收回自已经营,不再向市场寻租"这一条,剥夺了合同中规定的属于我的续租优先权,这样房屋装修及经营方面的损失不可避免.由于要约中对添附物规定了不得向房东索要,只好打算通过出租短期经营权的方式挽回损失,由于合同规定"承租方经房东同意"可以在合同期限内转让店面,为此向房东提出这样的要求,但对方回绝坚决!其实这个店面本人就是通过转让方式承接过来的,我以不公平待遇为由据理力争,但对方就是铁了心不让我转,那怕短期出租都不行,正当我一筹莫展时,通过仔细察看合同,发现有很大的纰漏,比如,关于合同期限的原文是从"2006年9月16日至2008年9月16日为期叁年",此后在第四大条单列一大条款,原文为"第一年租金是****元,第二年租金是****元,第三年租金是****元",更明确了这是一个三年合同!我据此认为合同是三年合同,所谓"2008年9月16日到期"是笔误和疏忽,真正合同到期是2009年9月16日!由于此协议甲乙双方都签了字,又是原件,房东也承让这份合同的真实性,本人因此拒不搬迁,双方争执不下,房东最后通过法院起诉我搬店,理由是三年期合同是他搞错了,发现错误后,补签了一个新的二年合同,但给承租方即本人的还是这个三年期限的合同,这是他的错误,他说他也有一个合同,是二年期而不是三年期的,也是原件,也是双方正式签字的合同,上面也确实有我的签字,现在的问题是,二个人的合同都是真实的,都是原件,况且双方签订合同的代理人均是双方的家长,年事高,文化低,均无第三人在场,法院听谁的?我可以继续经营吗?急盼高手回音!!

???再补充一下:据我妈回忆,当时就签了这一个合同,并没有所谓"发现错了,再重新签一个二年合同"的事,再说房东给我看的二年合同文本是复印件,他说他有原件,届时如拿不出,我就不用怕了,如果他有原件,情况就复杂了,我主要是想就后一种情况寻求答案,谢谢!!

2019-01-08 12:37: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租赁合同关系中,房东违约要收回房屋的,作为房客,首先可以拒绝搬走,坚持按合同执行,其次也可以要求赔偿后搬走,赔偿按照合同约定的或者协商确定。
      没有约定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仲裁机构或者法院判决,按照赔偿与损失相当的原则或者行业惯例确定。
    双方签订租房合同,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违约金,具体的违约金额根据合同制定的违约金额支付。
    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情形】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4、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
    5、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1、一部分合同采用的名称是《租赁合同》,但通读合同全部条款后会发现,改合同实质上是一个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法对融资租赁合同有专门的规定,因此熟悉这些规定才能对融资租赁合同进行全面审查。同时,对融资租赁合同,通常宜采用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分别进行约定,因此应注意两份合同的呼应一致。
    2、违约责任方面,应注意出租人迟延交付租赁标的,交付的租赁标的有瑕疵(包括权利瑕疵和质量瑕疵等方面)的违约责任,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违反合同约定使用租赁标的、擅自转租、擅自改善租赁标的等方面的违约责任。

  • 1、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的,承租人不再享有使用权,房东有权收回。但若是继续租给别人,在同等条件下,先前的承租人应该有优先承租权。
      
    2、承租人如果想继续租赁该房屋,需要与房东重新协商房屋租赁事宜。双方协商不成或者房东不愿意协商的,承租人应当在合同到期后搬离租赁的房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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