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情况是因为我哥发生了刑事案件,所以以前有个叫黄强的朋友他告诉我他在中级人民法院上班,可以帮我这个忙,说多少钱可以把事情帮我办好,叫我不用请律师。要是办不好就退钱。于是前前后后给了他五万,其中有两万是已借的名义给他的。当时出了事我也不懂,我以为他说的是真的,可以帮到我,于是他怎么说我就怎么做,已办事为理由叫我分几次把钱给了他。但是到后来事情也没办,我这边律师也没请,人也找不到,钱也没还。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起诉他不

2019-01-08 12:41: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重婚罪是刑事案件,但是需要被害人提起诉讼,也是自诉案件。重婚案可由被害人提出自诉,也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现在法院的做法是一般的是如果自诉人有证据证明重婚的事实,法院直接按自诉立案。
    如果自诉人的证据不足,法院不立自诉案件。由受害人请求公安机关侦察,然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  从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到最后上法院判案,大概要经五个月左右的时间。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为37日,逮捕后的侦查期限正常为二个月;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时间为一个月;法院受理后的审限一般为二个月。
      但这只是正常程序所经时间,如果情况特殊的,经批准,各个阶段的期限都可能会延长。所以具体的时间还是要由具体案情来决定的。
  •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即人民法院在穷尽其他送达手段无法找到被告的情况下,会采用在报纸上刊登公告的方式,经公告一定期间后即视为法律上已经送达被告,可以开庭缺席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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