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前夫离婚两年多后,他家的人来接我,一起生活开了一家服装店。开服装店的时候,我的前夫让母亲拿了8000元,但是我前夫的工资一直由我的婆婆管理。我又在父亲那里拿了5000元,又向朋友借了,开了服装店,开了两个多月,我们又分手了。现在他母亲起诉我要那8000元们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5-07 07:01:3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你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