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家经常和我的长夫吵架,他打我,我带着这两岁的女儿离家出走,女儿今年六岁了,我向我的长夫要户口簿,他不给,我去派出所做户口,他们也不做,我现在该找谁呢?

妇幼权益
2021-05-07 07:15:3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
      1,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2,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3,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 户口问题一般归属公安系统的户籍管理部门管辖,作为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乡镇派出所也承担户籍管理的职责。如果遇到户口办理问题可以咨询户口所在辖区派出所的户籍管理科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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