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原在一国营企业超市经营一个店面,2020年九月一日出让给别人运营,当时在谈出让事宜时双方都沒有提及没用过的余货清算,合同书上都没有表明剩下的货品怎样清算,我们都是连锁加盟店依照其他店的国际惯例剩下的是要独立清算,如今另一方以转让金中包括余借款不愿意帮我清算借款,我想问一下这件事情该怎样办?

连锁加盟
2021-05-07 09:19: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权利的内容,由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合同权利的转让既可以是合同权利的全部转让,也可以是合同权利部分转让。《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合同义务转移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合同义务转让包括义务的全部转移和部分转移。《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的同意。
  • 股权转让不需要清算,股权转让并不属于清算的范围中,所以股权转让只需要转让方和受让方进行协商约定即可,在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后,即可携带相关的材料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股权的变更。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 一般来讲,企业清算就是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因此,需要将债权债务结清的。企业清算是指企业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由于破产或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经营后,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的经济活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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