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12年1月被朋友以还贷款掉头为由说好一星期就还我,借了10万给他,当时没打借条给我,因为有几个人在场,【事后有其中一人和我电话的录音能证明其事】。钱借了之后他就?找多种理由和借口来忽悠我,也不肯打借条给我,并且躲我,电话对我设置,在元旦前一天我找到了他,他电话叫来多名社会人员对我欧打导至我手指骨折,报警后他不承认我借钱给他。并且讽刺让我告他。请问他有诈骗行为吗?

2019-01-08 13:49: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录音和短信也可作为证据,不过,该等证据在诉讼中是否可作为定案依据,要由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予以认定。短信中应明确借钱的金额、借钱的时间等信息,否则,未来在立案和开庭过程中,要举证存在借钱的事实,是比较困难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第五十三条第四款制作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拍摄物证的照片、录像以及对有关证据录音时,制作人不得少于二人。
    提供证据的副本、复制件及照片、音像制品应当附有关于制作过程的文字说明及原件、原物存放何处的说明,并由制作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六十一条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借条作为证据使用必须是客观、真实、合法,要让借条具有法律效力,一般要符合以下几点:一是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二是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三是内容合法。
      以上是判断一个借条是否有效的一般要件,其次还要看借条的形式,如是否有借款人的签章等,具体可结合实际情况。

  • 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涉嫌诈骗罪,根据你的陈述,此人的行为涉嫌诈骗罪;
    二、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借钱不是非打欠条不可,如果没有打欠条,对方无异议,依法是可以要回所借的钱款的。
    如果对方不承认拿了钱,可以采取录音等办法,收集相关证据,来达到要回钱的目的。
    如果有办法证明钱是给了对方,但对方不承认是借,是给的,这就需要对方出示相关证据,否则,对方必须还你钱款。
    如果对方拒不偿还,可以持相关证据,到法院诉讼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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