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经济性裁员了。企业同意付款2倍赔偿费帮我。可是我的家人仅有我一个人工作中,媳妇病重,有糖尿病患者,类风湿病,不可以工作,无工作中。我妈妈九十多叫我养育,孩子在高校未大学毕业,我那样的状况,法律法规上支不兼容要所在单位适度多一些赔偿费?我能明确提出增加赔偿赔付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1-05-07 10:22:3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对于经济赔偿金的数额有异议的,有权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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