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两个人登记了,现在半年时间,没有举办婚礼的情况下,贷款买了房子,首付一共交17万,后续还款和首付都是男方拿的钱。房子房照只写女方一个人名字,男方自己做买卖,一年利润差不多20万,房子现在还没有下来呢,说两年以后才能变更房产证。女方说不要房子,要10万块钱。在这样的情况下,请问律师,离婚:1,房子应该怎么解决呢?

2,离婚应该怎么分割财产呢?

感谢您百忙之中给予帮助,谢谢!祝国庆节快乐!

离婚
2019-01-08 13:59: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证抵押后可以变更债权过户。需要经过抵押的银行授权同意才可以。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贷款抵押房屋是指,为取得资金将房屋抵押给他人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已贷款抵押的房屋,是否能过户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区别对待,在符合一定条件情况下可以办理买卖、继承、变更登记等过户手续的,以下举例说明:
      
    一、在抵押期间的房屋,如果办理买卖过户手续(转移登记),需要经过银行的同意,由买卖双方及抵押权人(银行或金融机构)共同申请办理过户手续。也可以经银行同意先还清款项解除抵押后再行办理过户手续。
      
    二、在抵押期间的房屋,属夫妻婚后取得的共有财产,申请办理共有的,经银行同意,由夫妻双方和抵押权人(银行或金融机构)共同申请。在抵押期间的房屋,属夫妻婚后取得的共有财产,离婚后欲办理更名(离婚析产)的,也需经银行同意,由原夫妻双方和抵押权人(银行或金融机构)共同申请。
  • 倒塌后的房子,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是有拆迁补偿费的,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 一、财产分割协议。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形成书面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离婚协议无需公证; 第
    二、协议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携带离婚协议及离婚证等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 第
    三、分割比例。分割的比例和方式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最终是否能按出资比例分割,要看房产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及双方的约定。
  • 对于此类房产的分割,通常遵循以下几点处理意见: 第
    一、法律首先尊重夫妻双方的处理意见,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只要内容不违法,不侵害他人利益即可; 第
    二、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的,就房屋所有权方面,则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 第三,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即对婚后还贷的款项及增值部分,进行分割。共同还贷的款项数额,银行对账单即可证明。 第
    四、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对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