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住院时付了3000元押金。当时,医疗保险信息显示我不享受。医院说,由于记账时间的差异,医生说我可以先住院,15天后就可以使用了。因此,我接受了住院治疗。然而,当我办理出院手续时,医疗保险仍然不能使用。我需要自己支付8000元的住院费用。我的疑问是,既然我不享受医疗保险,为什么我在住院期间不通知我这么多医疗费用?我该怎么办?

2021-05-07 13:59:5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属于两个险种,工伤保险,是单位缴费,职工个人是不缴纳费用的,用于职工工伤所发生的费用。
    医疗保险是用于职工因病就医给予医疗保险待遇的费用,是两个互不相关的保险,因此,你的医保是不包括工伤保险的。

    职工发生工伤,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申报,单位没有进行申报的,职工本人或者近亲属可以在一年之内申报,经过认定工伤之后,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五险中的一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劳动者不缴,其目的在于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可以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相应的物质帮助。
  • 医疗保险有以下几种:
    1、社会医疗保险;
    2、住院保险;
    3、手术医疗险;
    4、重大疾病医疗险。具体情况可咨询社保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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