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昨天晚上车被撞了,另一方酒后驾车,工作人员轻微伤,交警队还未判断义务,我的车全保,另一方的不清楚,假如另一方酒后驾车另一方车险公司是否不赔付?我该如何解决汽车保养事项?

2021-05-07 17:06: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下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6.附条件交易行为。
    7.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
    8.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
    9.投标招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0.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的行为。
    11.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 公车办私事,发生交通事故的,只要不在保险公司免责的范围内,应当进行赔偿。有下列情形的,交强险不负责赔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 对于酒后驾车出事故,保险是否赔偿,必须由《保险法》、保险合同条款进行特别的规定。理论上,是否违反交通法规,对于保险赔偿并无影响。因为汽车保险就是在转嫁各种风险,无论这些风险是不是违章造成的,保险公司都应该负担下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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