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a在公司接受了安装门窗的工作,我为他工作。那时,他的工地出了事故,工人摔倒找不到人,我怕他工作拿不到钱,和他签了合同。如果没有钱,公司他做的其他工程就会扣除钱,然后他想办法在公司拿钱,剩下的钱不够,找不到本人,可以通知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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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人在工地干活过程中,非故意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理应由工作单位负责赔偿;如果工人属于故意而为,那么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工人因个人原因导致操作失败,但公司方监督人员已经告知其操作有误,工人拒绝接受意见造成意外伤害的,则工人个人负担全部赔偿的50%以上,公司负担50%以下;如果工人故意而为而公司方监督不力的,或没有告知其存在风险必须停止的,公司方需要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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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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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