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辆三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轻微骨折,两辆事故三轮摩托车没有强制保险,警察责任认定对方的主要责任,我方的次要责任,对方住院期间共花费9000元,对方出院后,向我方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我方拒绝,对方向法院控告我方,我方应赔偿对方多少?

2021-05-07 19:21: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 需要按照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超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负全部责任者承担100%;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参照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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