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房东,每月征收2000元房租。第一个租户在租给第二个租户的过程中征收了50000元的高额转让费,但这没有得到我的书面许可。我现在想回收房子,但是因为比房租高得多的转让费很麻烦,我应该如何行使正当权利,回收房子的使用权。

2021-05-07 22:11: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的规定,公民的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没有按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没有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开发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况。
    房地产转让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一律认定为无效。
  • 房屋转租应当经过出租人同意。《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你好,这个具体要看合同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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