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没历经同意,把两个小朋友放家乡给七十岁的长辈带。我不会安心小孩子大家就逐渐争吵之后动手能力,丈夫说他的钱存起來借这钱用,我不会借又动手能力。吃不消家庭暴力我逃出去了,我不愿意总躲避。该如何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没有挨揍?

2021-05-08 02:11:3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三条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丈夫遭遇家庭暴力的,有下几种解决办法:
    1、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2、申请人身保护令。
    3、可以报警,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受害方在离婚诉讼中可以请求加害方赔偿。该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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