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5岁,对方比我大5岁,结婚4、5年了,有个4岁的女儿,对方不上班,不养家,抽烟喝酒上瘾,喝酒打手,两人感情破裂,分居2年以上,对方不同意离婚,我妈妈病得很重,住院期间没有钱,没有时间照顾女儿,女儿一直和奶奶生活,妈妈病得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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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赡养,根据《婚姻法》第 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 19条也规定,赡养人不得以
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可见,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这种义务以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存在为前提,只要父母子女关系存在,子女就应无条件地履行赡养义务,这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义务,不能通过签订协议予以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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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