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借他人了2万圆,他跑了找不着他,跑以前他借了他人一辆车质押帮我,车使用价值五万。有抵押协议,如今买车人找到我。买车人提前准备警报,想把车要走,我不许他开。假如买车人报了警是我义务吗?会付哪些义务?我应不应该把车给买车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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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协议注意事项:
抵押协议中,应该注明抵押物名称及数量,以车为例:比如车型、车牌号、发动机号。
协议中,应明确抵押人为抵押财产合法所有权人,如“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
协议中,应明确抵押期间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比如,是质押还是抵押,抵押财产由
抵押权人保管,还是抵押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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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